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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强制执行不服如何提起投诉,需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不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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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对行政执行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执行不服的,应当在六个月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将立案受理。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说明案件已审理结束,相关法律文书已生效,不再涉及撤诉,若是有异议,可以走审判监督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有强制执行权的国家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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