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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1赔偿是指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需要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能与劳动者依法解...
加1赔偿是指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需要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能与劳动者依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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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都可以自行调整,所以赔偿标准各部相同,所以大致列一个赔偿项目,自己估算一下。只是一般情况下,具体到自己地市按照当地标准计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证明受伤前12个月工资的,按照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计算;不能证明的按照受伤前12个月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算。两者相差很大,要主动提交工资证明材料。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8个月公司支付,按照统筹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各地标准不一,打12333咨询。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和2一样。其他,比如交通补助、护理费等自己和公司协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可以调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基数,所以这里
加1赔偿是指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需要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能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可以主张赔偿金,两个月工资。可以主张赔偿金,1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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