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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加1赔偿是指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需要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能与劳动者依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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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十级工伤,具体赔偿如下: 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缴费工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合同解除后还有各3个月本市月平均工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费赔偿。并且要求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
所谓的新劳动法,一般是指2008年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这里的N指的是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六、四十七条。所谓的+1,特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里3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时,额外支付的1个月工资。
应用N+1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下解除合同,N指补偿金月薪,1指一个月代通金。虽然都是月薪,但内涵不同。n的月薪是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1的月薪是解除合同前上个月的工资。基本上都是夸年度。一、无过失。n: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加上1个月工资的代通金。2、有过失,但不足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合同。仍然应该按1,处理。有重大过失的,可按39条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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