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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
发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的义务通常包括: 监理施工方建设工程; 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 3、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地点支付工程款; 发包人在施工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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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等;组织工程验收的义务;接受建设工程并且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等的义务。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施工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1。按照合同做好施工前准备,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的,承包人可以延长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和窝工的损失。2、与承包商合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发包人因发包人原因中途停工、缓建的,发包人应当及时采取补偿措施减少损失,赔偿因承包人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和费用。3、组织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隐蔽前,发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检查。如果工期因未及时检查而延误,承包人可以延误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和窝工的损失。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验收。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4、接受建设项目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建设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发包人应及时接受并支付项目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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