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申请人认为贵委对本仲裁案件没有管辖权,请求驳回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事实与理由...
对于申请仲裁协议效力是根据《》规定,当事人对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并未规定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审限,但各省市地方仲裁规则一般会有裁决期限的规定,上海规定的最短审限为4个月。 《民事诉讼法》也未有特殊规定。 因此,如果是诉讼,参照一审普通程序审限最短为6个月,简易程序最短为3个月。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第六十二条审理期限 仲裁庭应在组成之日起四个月内作出裁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仲裁期限的,由仲裁庭报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第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第三、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和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1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3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