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有住房代理转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回购或者代理转让...
1、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不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具体咨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考如下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8人已浏览
2,418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5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