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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专项用于个人消费的政策性贷款。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省市住房公积金...
贷款流程1、职工提供要件资料2、分中心、管理部审核(签订合同)3、办理贷款担保抵押4、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未实施)现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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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是: 公积金缴存一年(中间没有断缴的情况)之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政策是这样的: 1、个人最高可贷到4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到50万,夫妻双贷最高60万,其中一方有补充公积金的可以贷到70万; 2、公积金卡内余额的15倍(购买二手房),如果购买新房的话,是卡内余额的20倍; 3、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月缴存额度/(个人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公积金月缴存额度/2】*40%-其他月还款}*贷款年限。 以上三个条件,银行会根据最低值给贷款。
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的调整,具体情况如下:一、放宽贷款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由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二、提高最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三、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四、调整可贷额度确定方式。职工个人可贷额度由“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调整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今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市房价水平、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和资金规模等因素进行调整,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执行。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五、萧山、余杭、富阳区个人可贷额度余额倍数按主城区标准执行;其他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具体余额倍数,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执行。六、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政策同步调整。继续完善贴息贷款业务,扩大贴息贷款规模,满足职工贷款购房需求。七、此次政策调整中放宽贷款申请条件、提高最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自2016年4月3日起执行;调整可贷额度确定方式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非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本条第 (二)款。判别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情况,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二)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符合我市《关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执行佛山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商品化改革试行方案作补充规定的通知》(佛府〔1998〕122号)规定的引进人才以及军转干部,开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贷款,不受缴存年期限制。 (三)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资金不足的。 (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五)能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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