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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1月1日起,二胎是合法的,公民想生育二胎的,只要有生育能力,可以自行生育二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
目前为止还没有确切的消息说要放开三胎政策。新修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允许全国各省市制定《什么情况下可以生三胎》的规定。因此,什么情况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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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新法将于2016年1月1日生效。新《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再生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还应当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再生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因此,二胎政策于2016年1月1日生效。至于具体的实施措施,地方人大将详细规定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和实施二胎政策。
根据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四)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因此,你在向当地计生部门申请准生证后,是可以在生育子女的
正常产假98天,最长可休1年。法律规定:《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实行晚育并在孩子出生五个月内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允许享受产假一年(从休息之日计算,临近休假者一并计算,不另批假期),产假前六个月享受全工资,后六个月享受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地区补贴,工龄(护龄等)工资的65%,其他各项补贴照发。凡区内藏族等少数民族干部,员工夫妇一生只生两个孩子,保证不生第三个孩子,每个孩子可以享受四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支付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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