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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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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驳回商标审查的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备申请资格。(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的理由。否则,复审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驳回商标复审时,必须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信封复印件、《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评审委托书、主体资格证书等。(五)缴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求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受理申请。手续不全的,退回申请书限期补正。经分析研究,商标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出最终决定。大多数成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最终决定否认商标局的驳回意见,允许初步审定,发布《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审查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最终决定维持商标局的驳回意见,驳回申请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最终决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必须执行。
不可以。国家商标局网上申请商标系统只接受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不接受个人或企业网上申请办理商标注册。如果是去北京商标局亲自办理的,是可以个人直接申请。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应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网上注册申请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应当通过中国商标网以商标局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提交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上传商标注册申请所需的身份及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委托已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人与为其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的商标代理机构为商标代理委托关系。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日期以进入商标局电子系统的日期为准。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信息以商标局的数据库记录为准。但是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商标局数据库记录有错误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个人是不能直接电子申请,需要代理机构,要申请直接到北京去交纸件,具体请见商标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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