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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所得额。个人将其所得对、...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所得额。专项扣除,包括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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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2.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3.纳税人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4.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5.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6.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首先,自2018年10月,起征点调至每月5000元。其次,根据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根据缴纳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60岁(含60岁)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疗费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额度内据实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的支出,在规定期限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2019年1月1月新修订的法正式实施,由之前的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还可以减去6项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有子女教育、、老人、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工资大于50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小于5000元则不需要缴纳。《》第二十八条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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