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按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115条规定,您朋友盗窃3000元会被判9个月有期徒刑。如果您朋友全部退赃或者自首情节,并有悔罪表现的,那么缓期的可能性比较大。按照我的经验,如果有下列情形的,不会判缓刑:(一)扒窃或者跨县、市流窜作案的; (二)惯犯; (三)未全部退赃的; (四)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五)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或者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六)盗窃作案在10次以上的
不起诉盗窃一般不构成犯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数额较大或多次,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获得的财产的价值如何,盗窃本身已经构成违法行为,但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