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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同时也规定了,“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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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2.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需准备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劳动仲裁还需准备劳动仲裁申请书。
公司无没有正当理由克扣工资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1、与公司协商。公司扣工资的,应当说明扣工资的理由,甚至所依据的相关规章制度,且相关规章制度是已经过事前公开公示,否则,公司属于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属于无理的违法行为,职工可以要求公司全额支付工资及相应利息损失。 2、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协助处理解决。 3、如仍未解决的,可以至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 4、如劳动仲裁生效后,公司拒绝执行并拒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正常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公司不发工资的处理办法: 1.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 2.若单位无理拒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协议、离职证明及拖欠工资的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社会劳动保障局)。 3.仲裁机关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仲裁结果,如不服仲裁结果,可向上一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 4.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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