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社保照片非本人与取住房公积金无关。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即可申请提取。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5)出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馀额:(1)购买、建设、改建、修理自营住宅的;(2)退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力,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国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户籍转移到市内的;(8)非市户籍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不在市内就业离开市内的;(9)员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10)员工部分丧失劳动力,生活严重困难的;(11)员工由于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孩子规定的特殊疾病,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退职的;(三)出境定居的;(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五)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六)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高于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七)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八)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者未办理转移的;(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因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一)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二)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33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