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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了,要16周岁以下才可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02年9月1日前称《独生子女证》(有地区称《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
不可以,因为独生子女证制度已经废除,无法申请办理,而且孩子超过16岁就算条件符合也是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相关优惠待遇的。独生子女证领取条件: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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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未育的情况下合法收养一个小孩后,按政策是允许再生育一个小孩的,既然允许生育,那当然不能算独生子女了。但如果在收养一个小孩后,放弃生育指标,申请办理了独生子女证,那就是独生子女,但如果将来怀孕了,就得按政策外怀孕处理,要做补救措施,否则就是超生。 按你说的情况,如果你表嫂的父母有独生子女证,你表嫂就是独生子女,如果他们没办,一般不算,但可以去当地计生办咨询下,能否补办这个证。你问这个问题,估计你表哥是独生子,是想问问他们夫妻能否按双方独生子女这个条件,再安排生育一个小孩吧?这还是去当地计生部门咨询一下为准。 至于第二个问题,收养后再生育一个小孩,肯定两个都不能算独生子女啦,甚至,严格按法律讲,如果收养后办理了独生子女证,那生的那个小孩还得按超生处理呢,但一般很少这样处理,大多是取消这个独生子女证,批生二孩的。
6种情况可认定为“独生子女” 1.无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有上述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的; 3.收养人无亲生子女且只合法收养1个子女的;4.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5.再婚前一方或双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后未再生育的; 6.依法从福利院收养一个弃婴、残疾儿童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该亲生子女和收养的弃婴或残疾儿童均视为独生子女。
只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过申请后,都可以发给《独生子女证》。由于我国的“全面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是否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分三种情形: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申请办理。二是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三是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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