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那么,交房款收据丢了怎办?售房会不会不承认?一、交房款收据丢了怎办,售房会不会不承认购房款不是小数额,如果你不是交的现金,银行应该有交易记录。首先对业主身份进行核实,然后对于丢失的收据进行登报挂失。登报挂失后无异议,由业主本人写声明并按手印承诺承担因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即可。二、交房+未按时收房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1.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2.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买房收据,是买方已经付款的重要凭证,也是财务入帐或税务申报的重要凭证。如果不需要这些功能,一般这种收据的重要性只会体现在发生法律纠纷时,所以在没有发生纠纷时不用太担心的,可以带上身份证、合同、银行凭证、汇款记录(流水帐),让开发商把他们的一联复印,并且盖章说明与原件一致,也可以起到上述作用的。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购房收据是买方已支付的重要凭证,也是财务账户或税务申报的重要凭证。如果不需要这些功能,收据的重要性一般只反映在法律纠纷中,所以没有纠纷不用太担心,可以带身份证、合同、银行凭证、汇款记录(账户),让开发商复印一份,盖章说明与原件一致,也可以发挥上述作用。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上述两个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买受人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的,自然不必担心合同损失和收据损失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商品房自结算之日起30日内向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所有权登记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0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434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