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认定事故责任的程序提出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审查程序: 1.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事故认定书必须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实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审查程序: 1.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事故认定书必须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没有附鉴定人资格证明,而审判人员也未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如我院审查的史某不服法院的某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该交通事故发生在乡村道路上,其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派出所的民警作出的,该民警并无鉴定人的资格。法院审理该案时并未对鉴定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公布交通事故认定书应遵循特定的程序。在审判实践中,往往存在着这样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手续不规范,有的根本没有送达有关当事人,有的只送达当事人一方而没有送达另一方;二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虽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了有关当事人,但未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如我院审查的多起该类民事申诉案件中,交管部门均未向当事人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及理由。
04年5月1日施行的新交法取消了旧交法的申请复议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只起证据作用,如对事故认定不服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决定是否采信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07年5月23日,公安部交管局出台《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其中第十四项规定,从2007年9月1日起,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如你弟弟交通事故发生在07年9月1日之后,当地交警部门应告知你3日内的申请复核权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能提复议,但可以申请复核。因为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种技术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直接对交通事故认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