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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
土地使用证是登记土地使用权利信息的,房产证是登记房屋信息的证件,二者在法律上没有必然的联系。土地使用证在国土局进行办理,房产证在不动产登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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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了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我国土地归国有和集体所有不归个人所有,过去土地是丙君的名字,现在乙君在此土地上建了房子并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丙君就失去了土地使用权。这房屋互相交易是没有影响的。房屋产权变更后再去变更土地使用权证就行了。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性质按所有权分类,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按获得途径分类,国有土地又分为国有划拨跟国有出让两种。国有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 第一条为加强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国有土地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江西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辖区内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依法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在商业的运用中有着不小的争议,但是具体问题的处理存在不小的风险,但是在生活中,一旦自己涉及的利益维系存在问题,那么自己就不需要过度的纠结自己的权益维护,自己肯定缺失了法律上的重要基础,因此自己需要格外的注意具体的细节。
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不一致,在查明具体是哪一证登记有误后,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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