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朱某有权要求其儿子常回家看望他。一方面,给母亲以精神上的慰藉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
如果你女儿长期不回来看你,并不履行赡养义务,你完全可以起诉她,要求她履行义务,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子女要常回家看看。如果她不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两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如果你女儿长期不回来看你,并不履行赡养义务,你完全可以起诉她,要求她履行义务,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子女要常回家看看。如果她不回家看望父母,你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仅有物质上,也有精神上的关怀与慰藉。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四条规定,探亲假分为以下几类-1、探亲配偶,每年给一方探亲假,30天。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休一次假,20天,根据实际情况,2年休一次假,45天。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休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4、实施假期制度的员工(例如学校教职员),假期中应该回家的假期短的话,本公司可以适当安排,补充回家假期的天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795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