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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双倍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
在厂里上班患上白血病如果这白血病是因为在工作期间受到辐射所致,可以申请职业病认定看公司是否有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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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没买保险,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一、未给劳动者购买保险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劳动者可以按照《》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其赔偿事宜如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虽然工厂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你与工厂之间仍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但在起诉时,你需要提交证据,来证明你与工厂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已经工伤认定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等级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发生争议获得司法支持的前提条件。工伤认定时限为一年,职工右手两手指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已经两年有余,之前已经工伤认定的,存在伤残影响力的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的等级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之前没有工伤认定的,如果存在法定的不予计算时限的情形,减除不予计算时间之后不满一年的,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等级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不存在法定不计算时限的情形,或者虽然存在不计算时限的情形,但减除之后满一年的,已经超过工伤认定时效,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被法律支持,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愿意支付的不受限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一)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二)职工由于被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三)申请人正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社会保险机构未登记或者材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申请超时限的;(四)当事人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的;(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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