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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诉讼收费办法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84)法办字第117号 [发布日期]:1984年09月15日 [生效日...
财产分割,指要求分配的财产,不包括对债务承担的分配。法院是按照共同财产的总额来计算诉讼费的,比如:要求分配100元的财产,各要求分割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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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一)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格,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缴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支付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下列标准缴纳: 1、离婚案件每件支付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2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计算.5%交纳。2、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件支付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支付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者价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格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五)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缴纳: 1、每件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缴纳100元; 2、其它行政案件每件支付50元。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支付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的缴纳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法院行政诉讼操作的具体请如下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对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处罚有异议,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的行政管瞎机关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原行政行为处罚机关所在地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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