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第三...
通过办法的相关内容,可以得知在发生转让行为的时候,必须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这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前提。如果大家对土地承包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 2、签订书面合同,由流转双方本人签章。 3、流转合同签订后,在所在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 4、服务中心收到承包农户递交的书面流转合同后,应当予以必要的审核,如有不妥应给予指正。
四、奖励条件 (一)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规范、流转合同完备、流转关系稳定。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在3年(含3年)以上。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已在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设在县农村工作局)进行备案,并按照合同要求全额支付流转费用。 (四)发展“果蔬、糖蔗、铁皮石斛、畜牧”等特色产业流转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且流转后常年进行种植养殖。(五)本奖励办法出台后新流转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奖励扶持标准 (一)土地流转后发展果蔬产业按如下奖励: 1.集中流转进行规模种植100亩到250亩(含250亩),每年每亩奖励200元,实行一年一奖,连续奖励3年; 2.集中流转进行规模种植250亩到500亩(含500亩),每年每亩奖励250元,实行一年一奖,连续奖励3年; 3.集中流转进行规模种植500亩以上的,每年每亩奖励300元,实行一年一奖,连续奖励3年。 (二)当年土地流转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用于新种植糖蔗的,每亩一次性奖励100元。 (三)土地流转后发展铁皮石斛按如下奖励:1.集中流转50亩—150亩(含150亩),每年每亩奖励250元,实行一年一奖,连续奖励3年;2.集中流转150亩以上,每年每亩奖励300元,实行一年一奖,连续奖励3年。 (四)土地流转后发展养殖业按如下奖励:1.集中流转30亩——100亩(含100亩),每年每亩奖励250元,实行一年一奖,连续奖励3年;2.集中流转100亩以上,每年每亩奖励300元,实行一年一奖,连续奖励3年。
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转让。1、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人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丧失。2、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人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人应当按照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人负责。承包人将土地交给他人代耕不到一年的除外。3、互换是指承包人为了方便耕作或各自需要,交换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4、租赁是指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人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人负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6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4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