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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如果发包方不同意,应当在七日内给出不同意的理由。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
通过办法的相关内容,可以得知在发生转让行为的时候,必须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这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前提。如果大家对土地承包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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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程:一、申请受理由全国各区县政府组织流出土地的农民提供身份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流转申请表;以村为单位统一流转的,应当提供农民委托流转协议和委托书。流入者应提供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信用和经营技能证明等材料。村经济合作社应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流出土地的农民信息。二、调查核实根据流转委托,对需要流出的土地和土地主体进行调查核实。流出土地主要调查土地的准确位置、面积、质量、是否存在权属纠纷等。,而流入主体主要调查主体的资格、信用状况和土地用途。三、信息发布收集整理流通双方的信息,建立流通台账,通过显示屏和网络向社会公布流出土地(包括位置、面积、价格、合适用途、流通期限等)的信息。)和需求主体(包括单位、价格、拟经营项目等。),并向流通双方提供信息咨询。四、组织谈判,组织有流通意向的双方进行谈判和谈判。同一土地有多个需求主体的,由服务组织统一组织投标。签订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服务组织的指导下,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支付流转费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区县政府必须颁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六、审核发证对流通双方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通过考试的,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流转双方的需要和有关规定,发放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七、数据归档服务组织对土地流转委托书、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登记簿等相关数据进行分类归档。八、跟踪服务跟踪监督履约情况,跟踪调查流入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调解土地流转后的纠纷。
1、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 2、签订书面合同,由流转双方本人签章。 3、流转合同签订后,在所在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 4、服务中心收到承包农户递交的书面流转合同后,应当予以必要的审核,如有不妥应给予指正。
四、奖励条件 (一)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规范、流转合同完备、流转关系稳定。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在3年(含3年)以上。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已在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设在县农村工作局)进行备案,并按照合同要求全额支付流转费用。 (四)发展“果蔬、糖蔗、铁皮石斛、畜牧”等特色产业流转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且流转后常年进行种植养殖。(五)本奖励办法出台后新流转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奖励扶持标准 (一)土地流转后发展果蔬产业按如下奖励: 1.集中流转进行规模种植100亩到250亩(含250亩),每年每亩奖励200元,实行一年一奖,连续奖励3年; 2.集中流转进行规模种植250亩到500亩(含500亩),每年每亩奖励250元,实行一年一奖,连续奖励3年; 3.集中流转进行规模种植500亩以上的,每年每亩奖励300元,实行一年一奖,连续奖励3年。 (二)当年土地流转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用于新种植糖蔗的,每亩一次性奖励100元。 (三)土地流转后发展铁皮石斛按如下奖励:1.集中流转50亩—150亩(含150亩),每年每亩奖励250元,实行一年一奖,连续奖励3年;2.集中流转150亩以上,每年每亩奖励300元,实行一年一奖,连续奖励3年。 (四)土地流转后发展养殖业按如下奖励:1.集中流转30亩——100亩(含100亩),每年每亩奖励250元,实行一年一奖,连续奖励3年;2.集中流转100亩以上,每年每亩奖励300元,实行一年一奖,连续奖励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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