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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转让,前提是经过车位所有权人的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小区的车位是列入公摊面积计算的,即不归任何单独个...
可以转让,但是必须经过车位所有权人的同意才有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小区的车位是列入公摊面积计算的,即不归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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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转让,前提是经过车位所有权人的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小区的车位是列入公摊面积计算的,即不归任何单独个人所有,而是归小区里所有业主共有。小区的地上车位及地下车位只可以出租,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如果是新车位,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租凭协议。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可以转让,但是必须经过车位所有权人的同意才有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小区的车位是列入公摊面积计算的,即不归任何单独个人所有,而是归小区里所有业主共有。小区的地上车位及地下车位只可以出租,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如果是新车位,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租凭协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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