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你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申请裁决。《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2款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
征收土地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征收土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与地上附着物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订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每两年调整一次。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方给出的拆迁补偿太低,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去采取措施。在拆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先与拆迁方进行谈判协商,谈判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复议或申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463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