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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支付房地产费与所有权人有关。如果所有权人委托房地产管理,消防安全、治安等安全监视、卫生清洁、住宅修理、自来水供应等有约定,即委托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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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不是由政府指导价,而是根据市场实行调节价格,所以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也就是说,商铺物业费应由物业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非住宅物业、别墅等高标准住宅类别的物业服务收费和特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管企业负责将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合同等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如果商铺业主对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存有异议,可以联合其他业主向业委会提出申请,同物业公司协商,对收费标准进行重新调节。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严格的意义讲,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是一种服务,而不是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严格的意义讲,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是一种服务,而不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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