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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得到法律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
第一,充分收集和准备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分地记录、证人证言等。 第二,可以让村委会、乡镇出面调解,调解过的文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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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的配置补助费应归土地承包人,分配给承包期间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栽培者和附着物权利者,具体分配可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产、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我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国家在行使征用权力时,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所以必须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被征用的农村集体,补偿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是指建设用地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向土地集体所有单位支付有关开发、投入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指用地单位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为安置好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农业人口生产、生活所需的补助费用。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土地被国家征用的数量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也与日俱增,日显突出。在当前农村,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补偿不存争议,而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的分配问题上,出现了部分村民,尤其是农村出嫁女、招婿、丧偶、离异、大中专学生、外出打工以及“两劳”人员等因权利被限制或剥夺,便接二连三地集体起诉或上访。 2002年以来,我市法院对该类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答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研[2001]51号《关于人民法院对农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分配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办理,解决了多起纠纷,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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