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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遗失了就要去税务局补办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如下: 1、要先去税务局办理挂失程序的; 2、自丢失证件的15天之内去税务局办理,然后登...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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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遗失的处理方式为: 1、相关纳税人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登报挂失。 2、如果不能找回的,则纳税人可以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身份证件,申请税务机关补办。
要先去税务局办理挂失程序的,自丢失证件的15天之内去税务局办理,然后登报说明。要将你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名称和号码,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局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然后凭遗失声明去税务局补办。当然这个是需要费用的 在税务局挂失的话,也是要罚款的。时间大概是一个月左右吧。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到主管税务机关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县级以上的公开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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