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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
上诉状中应该包括上诉人、诉求、上诉理由三个部分,不过刑事案件比较复杂,建议你委托专门律师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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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陈暹不服原审判决上诉称,一、被上诉人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在向证人陈茸收集证据时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形,其证言不能作为公安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陈茸是韩超堵门事件的受害人,是报案人,却以房主是陈暹为由不能成为申请人和原告。公安机关在向陈茸收集材料过程中,只有一个民警对其进行询问,并作笔录,收集材料的程序违法且不属实。而且公安机关在询问过程中未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对公安机关收集的上述证据,在不能证明其合法的前提下,不能作为公安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使用。而一审法院也只是审查了公安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分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对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本身的合法性未进行审查,对公安机关的实体法权利义务及职权范围也未审查。二、被上诉人济南市公安局历城
答,然一审判决以证人张卫已出庭作证并经上诉人质证为由对证人的虚假证言予以认定,从而得出证人证言是真实的,难道证人出庭作证证言都是真实的,都能以此来认定案件事实吗?再次媒人也知晓被上诉人一方是否将彩电、冰箱、洗衣机、电脑等嫁妆拉到上诉人家,一审法院在为被上诉人一方调查媒人时根本没有询问媒人嫁妆的问题,其无疑是故意偏袒被上诉人一方;最后一审判决以虚假证人提供的虚假证言和被上诉人的陈述相印证为由认定被上诉人一方
诉讼双方2000年6月10日签订的两份协议,其中一份是三方协议,即QX公司作为协议的当事人签字确认。尽管该协议对上诉人的投资款确认为21万元,与6月25日的垫付投资款额不一致。但该份协议是在双方未核对票据之前签订的,而且地下室部分施工没有结算。这两份协议对上诉人垫付投资款的客观事实已经确认,从而对6月25日的协议起到了证明作用。由于双方签订该份协议之后,上诉人对地下室施工工程款票据一并结算,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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