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后房屋的使用权属于夫妻共有的,可以由离婚双方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弱势一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处理...
离婚后房屋的使用权属于夫妻共有的,可以由离婚双方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弱势一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处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999年5月购买了商铺一间,应于2001年10月办出房地产证。实际2002年12月才办出房地产证,直到2005年1月起诉业主之前没与你们联系?你们实际使用此商铺了吗?补交超面积房款通知各位业主领取房地产证,如果你们在使用房屋是不可能看不见的,而且应该能够通知到你本人。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可以反诉要求开发商赔偿10年使用期的损失。
公共住房使用权纠纷可以起诉。当事人应当携带身份证明、公共住房使用合同、起诉等材料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备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当准备证据材料,法院应当送达法院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法院时间。开庭当天,当事人应当携带所有材料到法庭进行辩论和质证。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事共有纠纷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共有纠纷立案要求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ask.com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1,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