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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约定了定金并且已经实际交付的,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
根据你的描述,法律规定解决定金合同纠纷有在主合同签订之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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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时,为了保证购房合同的履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履行债务后,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纠纷通常是围绕着定金是否应退还,是否适用,是否过高等方面产生。处理时,您注意的是,定金必须是已经交付才生效,且定金不得超过购房款的20%,把握这两点后,您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可以与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诉讼。
一、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应该全部返还。例如:没有购买资格的购买未满五的经济适用房协议应属无效协议,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是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人的住房问题,是有资格准入性质,特别是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卖给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二、其次要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如果卖家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三、再次,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四、如果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比如定金支付书、房屋认购书等),在定金协议约定的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一致而导致没有成立,各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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