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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
因为买安置房比买一般的房屋有更大的风险,所以在交易安置房是一定要去确认该房屋是否已取得房产证,只有取得房产证的安置房才能办理过户。在书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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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安置房的性质 对于安置房的买卖,一定要查明“五证”是否齐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 2、办理公证手续 办理公证手续,是对于买卖安置房的一种保证,以免日收出现纠纷。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 3、合同的内容要明确 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1、政策风险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持有房地产证明书的安置房可以买卖,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但在实际生活中,存在这样的安置房买卖,这样的买卖不被政策允许,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被视为无效。2、价格风险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但是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的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上涨的话,交房时的价格可能和以前的价格差不多一千元,拆房子会觉得自己的利益受损,所以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双方的矛盾激化,引起诉讼。3、人为风险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规定共有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因此,买卖的房地产未经共有人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该房屋具备产权证,只是没有及时办理,那就可以日后再办理,但是如果房屋本身并不具备产权证,,那就最好不要购买。2、安置房买卖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这样才有法律保障,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一、买卖安置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该房屋具备产权证,只是没有及时办理,那就可以日后再办理,但是如果房屋本身并不具备产权证,那就最好不要购买。 (2)安置房买卖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这样才有法律保障,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二、买卖安置房买卖有哪些风险? (1)政策风险。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才能够进行买卖,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安置房是无法上市交易的,但在实际生活中,仍有这样的安置房买卖存在,这样的买卖由于不被政策允许,就会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被视为无效。 (2)价格风险。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但是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的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如果价格在不断上涨,交房时的价格可能与之前的价格相差近千元,拆迁户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为的风险。“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进行转让”,因此,如果买卖的房产未经共有人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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