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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根据劳动法孕妇加班的规定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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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怀孕晚期要求加班这个是不合法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工作环境应尽可能优化,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所谓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是指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你可对照这一标准进行衡量,积极同单位领导沟通,向其说明g己希望不加班的要求。如果你的老板很通情达理,你们也能进行和平的沟通,那就没必要一开始就把关系弄僵。如果交涉不成,再依法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对孕妇身体造成直接损害,或导致流产,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有规定: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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