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逮捕通知书属于侦查阶段,后面还有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法院审理等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二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逮捕是有程序性要求的,逮捕的一般性程序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一)以司法令状执行逮捕。由于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为保障公民权利,要求逮捕必须持有合法令状。这种令状通常由法官签发。在某些国家负有侦查监督责任的检察官也有权签发。无证逮捕,必须是针对某些法律限定的紧急情况,因申请令状可能贻误逮捕时机才能作为例外情况实施。 逮捕令状应当具体指明逮捕对象和逮捕原因。 (二)逮捕后应将逮捕事实及原因及时通知被捕人亲属。 (三)逮捕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及时讯问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错捕。
逮捕通知书属于侦查阶段,后面还有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法院审理等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二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4人已浏览
775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