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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
1)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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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王某,女,汉族,**年X月X日出生,贵州申请人:田某,男,汉族,**年X月X日出生,贵州省遵义市人。住遵义市汇川区九节滩茅台啤酒厂旁,电话:1518660XXX7申请人:张红某,女,汉族,成年人,贵州省遵义市人。住遵义市红花岗区老城白沙路。电话:1890852XX8申请人:李光某,男,汉族,成年人,贵州省遵义市人。住遵义县山盆镇高雄村,电话:1512011XXX1被申请人:XX县公安局。住所地:遵义县龙口镇马家湾。法定代表人:陈XX,该局局长。复议请求: 1、撤销XX县公安局遵公(行)决字[2014]第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返还四申请人罚款1700元。 2、责令被申请人对四申请人的违法拘留进行行政赔偿,并赔礼道歉,停止行政违法行为。
申请人:XX县XX中板厂,住所地:XX县XX镇XX号。 负责人:XXX,职务:厂长。 被申请人:XX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 负责人:,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08年12月2日作出的XX字[2008]XX号关于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人劳社字[2008]XX号关于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XXX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事实与理由: 一、XXX的受伤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一)XXX并非是在工作时间受伤。申请人生产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开工受天气及原材料影响,工作时间是不确定的,开机才能开工,开机时间就是生产组工人的工作时间,不开机就不是工作时间。2008年10月8日上午XXX受伤当时,XXX所在的生产组因为机长XXX去维修机器,完全关闭了旋切机,并未开工,XXX住在厂内,尚处于休息状态,并不是在工作时间受伤。 (二)XXX在厂内受伤并不等同于《工伤保险条例》
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是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行政复议 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 5、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复议同时终止。 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7、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8、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执行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2、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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