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教师向学校领导请病假,工资标准如下 1、病假期间,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2、当月工资正常提供劳动天数的工资病假天数工资。关于贯...
病假两个月内,基本工资、等级工资、事业单位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教育和卫生提高10%部分、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津贴)和津贴(工作津贴、生活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老师病假期间基本工资按当地人社局规定的标准发给,绩效工资不发给或部分发给,或按所在单位规定办理。老师属于事业单位职工,病假工资如何计发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都有规定,但各地规定不尽一致,一般而言,基本工资在一定时间段内照发,超过一定时间段按比例发给;绩效工资不发或部分发给,或者按所在单位规定办理。对此,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社局或者教育局。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管理和工资待遇试行办法》一、病假期间工资待遇工作人员因病住院治疗(或病后短期休养),确需请病假的,需出具县、区级(北三区单位需三级)以上或各种专科医院就诊的病历、疾病证明、医疗票据和出院小结,报所在单位批准,病假期间享受病假工资待遇。(一)基本工资发放办法1、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发给原工资。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基本工资(含教育、卫生提高10%部分、特殊教育学校特教津贴和警衔津贴)的90%;满10年及其以上的工资照发。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基本工资(包含项目同上)的70%;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本人基本工资(包含项目同上)的80%。(二)各项津贴补贴发放办法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各项津贴补贴全额计发。病假超过2个月,从第3个月起按以下办法执行。生活性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独生子女费、女职工卫生费、教护龄津贴和特级教师津贴照发。停发工作性津贴、车改补贴和其它特殊岗位性津贴补贴。(三)实施绩效工资、休寒暑假及季节性生产事业单位,病休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及津贴补贴按各单位制定的考核分配办法执行。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有关待遇的通知》巴人社发〔2014〕16号(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本人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下同)和绩效工资全额计发。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9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不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8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3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数,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按当地政策执行2、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医疗期计算:(1)实际工作年数在10年以下的,本部门工作年数在5年以下的为3个月的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数在10年以上的,本部门工作年数在5年以下的为6个月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的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的15年以上20年以上的为18个月的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3)医疗期计算应从病假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4)病假期间,包括公休、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病假工资的系数按医疗期计算。
1、员工全月病假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3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4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