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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突出重点、盯住基层。与其他领域相比,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多发生在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组织。一些基层干部和农村“两委”人员利用财经制度不健全、资金...
关于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调研气特点是什么的问题 犯罪主体多为村干部。由于一些村村务公开等同虚设、管理缺乏透明度,导致村书记、村主任权力过分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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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专项工作开展的情况看,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呈现四大特点。一是扶贫开发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基层,涉案人员多为基层“小官”,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二是贪污侵吞类型的犯罪最为常见和突出,2016年1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在涉农和扶贫领域查办贪污犯罪8888人,占该领域职务犯罪涉案总人数的65.7%。三是案件涉案金额不大,但都是关乎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如危房改造补助金、扶贫救助资金、低保金等,被贪污、侵占、挪用后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四是案件多发生在扶贫资金的最后分配发放环节,涉案人员多采取弄虚作假或隐瞒政策的方式,冒领侵吞扶贫资金。有的利用手中审批、分配发放扶贫资金的权力,借机向有关项目单位或个人索贿、受贿。
有关我国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有以下回答,犯罪手段直接、简单。由于基层村干部文化水平不高,工作方式直接、简单,法纪意识淡薄,一般都直接采取收受、索取或者打白条抵账、收入不入账、重复报销、虚列开支、冒领骗取等手段进行贪污,公然将扶贫资金据为已有。
陈正云介绍,这次集中惩治和预防工作,在重点人员上,检察机关将坚决查办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在重点环节上,强调严肃查办发生在农业发展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在重点案件上,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破坏选举等职务犯罪案件将作为查办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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