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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向所在村(居)委会索取并填写申请表,由街道(镇)劳保所上报,约一周时间会下发通知,到指定医院由专家进行鉴定。一月左右会寄挂号信到你家,告...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发,并且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在领取决定书后,60日内未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以后,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具体广州市劳动能力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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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姓名:工伤职工姓名:XXX;性别:男;年龄:;籍贯:XX市;职业:;身份证件号码:XX;家庭住址: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名称:XXX申请人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否工伤认定时间:工伤认定时间:2009年9月21日收到初次鉴定结论时间及等级:收到初次鉴定结论时间及等级:2010年7月26日,伤残玖级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2009年1月8日11时左右,申请人在XX有限公司工作过程中,因吊车钢筋摆动致使申请人被撞击在车箱板上受伤。事故发生后,申请人被送往丽江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09年9月21日,江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为因工受伤,并出具丽工认【2009】552号工伤认定通知书。2010年7月9日,丽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了丽劳鉴办【2010】86号劳动能力鉴定审批通知,认定申请人伤情如下: 1、左第2肋骨折,右第1肋骨折; 2、双肺挫伤并胸腔积液,胸壁软组织挫伤; 3、外伤后认知功能损害。该鉴定通知书认定申请人为玖级伤残。申请人认为,丽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丽劳鉴办【2010】86号劳动能力鉴定审批通知,未能全面鉴定申请人伤情,具体表现为:1、申请人肋骨五处受伤,但该鉴定结论只鉴定申请人肋骨两处受伤;2、对申请人的认知功能损害、四肢麻木无力、神经受损、损伤性耳聋症等主要伤情未作鉴定。基于上述原因,申请人特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此致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日
请再次鉴定不需要写申请书,填写申请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三、《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四、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五、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申请人主要包括: (1)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过1年后,职工如果认为自己的劳动能力已经低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规定,并且对工作生活带来很大不便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此外,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变化,对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生活会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对其他亲属的生活也会造成一定影响,所以工伤职工的亲属也可以申请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安排与其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但用人单位认为该职工的伤残程度发生变化,基于其自身利益考虑或者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提出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3)经办机构。 根据规定,经办机构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核定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劳动者劳动能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还仍旧按照先前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工伤保险基金和其他参保人是不公平的,因此,经办机构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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