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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为1年。即: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有效。 2、用人单位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即市区...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1.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定机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3、24两条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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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工伤复核鉴定申请之前要先了解一下工伤复查鉴定和再次鉴定的区别 请见如下规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十七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在实践中,在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员工要及时到工伤鉴定机构对工伤进行伤残程度的鉴定,如果第一次工伤鉴定单位或者员工认为有错误的可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工伤重新鉴定注意事项是什么,工伤重新鉴定需要哪些注意事项?
1、时效性问题劳动者必须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鉴定等。,并注意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如超过法定期限,可能不会受理相关申请,难以保护自身权益。2、尽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仍然可能难以得到充分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3、复议前置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先向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劳动行政部门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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