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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身份证的,只能由当事人亲自申请办理,不能委托办理: 1、当事人在异地丢失身份证的,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原件(户口本不在当地的,可以寄送),...
【1】身份证快过期,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其余省市居民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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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根据我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9条的规定,临时身份证应该向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 2、具体的申请条件、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本办法第2条、11条、13条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第九条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第十三条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申办流程:申办人带上新户口本并盖有派出所公章的第一页和办证人的户口信息页(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字迹必须清晰),到各异地办证受理点填写申请表、数码照相交费。 手续办完后请申办人通知家人带上办证人的新户口本和一张一寸相片(黑白、彩色均可)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快证审批表》,派出所在快证审批表上加盖户口专用章,然后将此表交到当地公安局户政科审批即可。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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