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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论是居民身份证还是临时居民身份证,都需要本人亲自办理,不能代办。临时身份证不能单独办理,只有在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身份证时,...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各市县公安分局受理签发。具体的申领程序是: 1.具备申领临时身份证条件的公民,申领人本人到场申请办理的,凭申领人本人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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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4、证明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以下证件: 1、居住证; 2、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件; 3、工商营业执照,用工劳动合同等就业证件或学生证、学籍证明等就学证件; 4、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异地补办身份证,按照目前规定,离开户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民还可通过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查询丢失身份证的相关信息。如果需要异地办理身份证,在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或者补领居民身份证,公民本人要先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在公民提交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公安机关应在六十日之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缩短制发证周期。目前,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治区、直辖市)自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现代人的身份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明文件,如果有一些人原因为搬家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导致身份证件丢失,可以到当地的派出所来进行办理。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有户口本,还有一些申请表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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