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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按哈民综[1998]43号文件规定日前哈市最低生活标准为140元)。凡享受遗属补助...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23条的规定,职工退休后死亡时,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本企业职工2个月平均工资付给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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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职工死亡的,遗属可以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然后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社保支付三个月的丧葬费,见宁人劳发[2000]058号《关于调整我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20个月的抚恤金,见宁劳社发[2008]163号《关于调整我区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附件5):“目前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二十月,由于近几年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较快,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逐年增大。为维护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经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统一按自治区200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二十个月标准计发。今后,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适时进行调整。结论:因病死亡一次性抚恤金(退休人员标准)=宁夏200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2184×20=43680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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