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二)因履行工作职责,依法需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提供相关单位、个...
每一年全国各省市都会调查全省市的社会平均工资,而社保基数就是根据社平工资决定的。社保基数最低不能低于社平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社平工资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提供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局的人工窗口受理或者带上市民卡(社保卡)到社保局的自助设备上打印,打印好后给人工窗口盖章即可(需要盖章的话)。
职工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 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所需要的材料: 《申请书》; 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拨打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专线0571-12333选择人工服务或自动语音信息查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8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8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