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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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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一、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二、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新个税计算公式:应缴个人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减去以下费用为应纳税所得额: 1、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 2、个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 3、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4、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工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每月实际工资-5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综合收入,适用超额累进税率3%至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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