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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
工资、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所得赠予财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概念及范围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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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一定! 2、如果赠送人明确表示赠与夫妻二人,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送人明确表示赠与其中一方,那么此房产就是单独所有; 3、如果赠送人没有明确表示,但是办理产权过户时夫妻双方均提供了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那么就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是单方面提供有效证件,另一方签订了放弃声明,那么就是单独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遗产和赠与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分配给对方。婚后获得的遗产和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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