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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怂勇、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的人,使他人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
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怂勇、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的人,使他人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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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是否是共同犯罪取决于情况:1。教唆犯与被教唆犯的人形成共犯关系。但教唆犯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2、教唆不满14周岁或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即只对教唆人定罪量刑,不构成共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教唆犯是指通过说服、引诱、引导、鼓励、收购、威胁等方式,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使其按照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罪的突出特点是故意教唆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决定实施犯罪。因此,教唆犯一般属于共同犯罪的一种。
1、“被教唆之人未犯被教唆之罪”意思是被教唆犯罪的人,没有接受教唆,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 2、“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意思是,虽然被教唆的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教唆他人犯罪的人也构成犯罪。构成教唆犯罪后,对教唆人可以从轻处罚,也可以减轻处罚。具体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由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及危险性的情况下进行判处。
教唆犯属于共同犯罪,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那就是从犯。如果教唆犯被胁迫教唆他人犯罪,那就是胁迫从犯。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教唆犯被教唆犯罪。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发挥主要作用的,按照处罚主犯的原则,处罚其次要起辅助作用的,按照从犯处罚的原则重处罚。第二,如果教唆人没有犯教唆罪,仍然构成独立的教唆犯,因为教唆人主观上有酶的故意,客观上有教唆行为,但考虑到教唆行为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这种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适用于共同犯罪的概念。第三,教授不满18周岁的,应当从重处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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