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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没有赔偿 【拖欠工资拒付加班费经济补偿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者依据个人加班记录,如果有用人单位的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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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一)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二)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1】劳动者可以带着单位没有给足加班费的证据,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第五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注意仲裁时效不要过期。【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处理方法: 1、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应当在收到仲裁书后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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