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行为又称洗钱,其意是指犯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和强制猥亵、和拐卖妇女、儿童罪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强迫职工劳动罪和等。这些都是。
刑法理论通常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与直接客体。 (一)一般客体刑事辩护律师认为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整体。一般客体反映着犯罪行为的共同本质,说明任何行为都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刑法第2条关于刑法任务的规定,刑法第13条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从不同角度说明了犯罪.一般客体的主要内容。 (二)同类客体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或者说是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部分。例如,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决水等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公共安全是这类犯罪的同类客体。正确认识犯罪的同类客体,有利于对犯罪进行合理分类,有利于正确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我国刑法分则根据犯罪的同类客体,将犯罪分为十大类:(1)危害国家安全罪,其同类客体是国家安全,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安全。(2)危害公共安全罪,其同类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其同类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即国家通过法律对由市场资源配置的经济运行过程进行调节和实行管理所形成的正常、有序的状态。(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其同类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其他权利。(5)侵犯财产罪,按照通说,其同类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即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其同类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即国家对社会的日常管理活动与秩序。(7)危害国防利益,其同类客体是国防利益,包括国防物资利益、作战与军事行为、国防自身安全、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管理秩序等方面的利益。(8)贪污贿赂罪,其同类客体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与不可收买性。(9)渎职罪,其同类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10)军人违反职责罪,其同类客体是军事利益。 (三)直接客体直接客体,刑事辩护律师是指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如故意杀人罪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健康权,如此等等。任何犯罪行为,必然直接侵犯具体的社会关系,否则不可能成立犯罪。对于直接客体,还可以根据其内容数量进一步分为简单客体与复杂客体。前者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只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如盗窃罪;后者是指一个犯罪行为侵犯了两种以上具体的社会关系,如抢劫罪。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是指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这里的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人或者公私财物。所谓不特定性是指刑法中的危害行为侵害的犯罪对象或者造成的危害结果事先无确定性,行为人对此既无法预料也难以控制,它反映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本质特性。这里的不特定应当从三方面理解①犯罪对象的不确定性,即犯罪行为不是针对某一个人、某几个少数特定的人或某项特定的财产,而是犯罪对象的目标和范围不确定。②犯罪对象虽然确定,但危害结果的不确定性,即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是确定的,但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范围的大小、数量的多少以及严重程度都具有不确定性。③犯罪对象和危害结果都是确定的,由于犯罪对象的范围大、数量多、后果严重,某些情况下也视为具有不确定性。 可见,对本罪不特定性的认识不能绝对化,危害公共安全的不特定性并不是简单地局限于犯罪对象是否确定,关键在于犯罪行为在客观上是否反映了危害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本质特征。只要其行为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不特定性,就具备了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犯罪客体条件。 [3] 本罪虽然是复杂客体,在实践中可能只侵害人身权,也可能只侵害财产权,还可能既侵害人身权又侵害财产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67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7,0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