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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公司未成立,不存在股权问题,也不存在股权转让问题。股权转让合同当然不成立。《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应当将受让...
无效。公司没有成立,不存在股权的问题,也就不存在股权转让的问题。股权转让合同肯定是不成立的。《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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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对于被法院查封部分的股权,股东不能转让;对于没有查封的股权,仍然由股东自由支配,即可以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视情况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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