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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公司未成立,不存在股权问题,也不存在股权转让问题。股权转让合同当然不成立。《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应当将受让...
无效。公司没有成立,不存在股权的问题,也就不存在股权转让的问题。股权转让合同肯定是不成立的。《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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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股东股权可以转让。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对外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并不意味着债务也会一起转让。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单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的记录。公司章程的修改不再由股东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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