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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具有三个作用: 1、作为护权证书,起着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作用。 2、...
第一、土地承包权证可以用来抵押贷款; 第二、获得土地经营权后,农民可以将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以获得流转租金增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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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具有三个作用: 1、作为护权证书,起着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作用。 2、作为有价证书,起着保护农民承包经营土地合法受益的作用。 3、作为流转证书,起着土地有偿流转有效凭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作用: (1)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2)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 (3)有利于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发展现代农业; (4)有利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5)解决农村的土地承包原始数据和资料保护不力,流转过程中合同不规范、面积不准确、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证书一般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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